国庆节前,仙游县枫亭镇8名介绍、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。目前,枫亭派出所正着力抓
国庆节前,仙游县枫亭镇8名介绍、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。目前,枫亭派出所正着力抓捕另一犯罪嫌疑人。
发布时间:2008-10-8 16:34:00 | 人感兴趣 | 人参与 | 评分:3
国庆节前,仙游县枫亭镇8名介绍、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。目前,枫亭派出所正着力抓捕另一犯罪嫌疑人。
2008年8月20日上午10时许,枫亭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转来的报案电话,一名自称是从外地被骗来的少女报案称,自己被人控制在枫亭某一出租房的三楼处多达20多天,期间被强奸并强迫到枫亭的多家宾馆内卖淫。
接到报案后,枫亭派出所领导马上召集民警,商讨制定营救方案。由于少女对于自己身在何处,完全说不清楚。民警们只能根据她对住所周围环境的描述,大致将其被困地划定在枫亭镇公园旅馆附近。确定大致方位后,全所民警兵分几路,迅速开展营救工作。终于当日中午在公园旅馆后的一幢居民楼里,成功营救出这名少女。
回到派出所后,民警查明了少女的身份。受害人蔡某,年仅15岁,陕西省安康市人。2008年7月23日,她在广东省佛山市被网友拐骗到广州,在被轮奸后又由一个绰号叫“和尚”的仙游人挟持到了枫亭镇,将其强奸。其后,“和尚”与枫亭镇内的几家宾馆、旅社联合起来,由“和尚”将蔡某带至宾馆强迫卖淫,每次事成之后,宾馆的业主都会从“和尚”那里抽取到20元到50元不等的“介绍费”。2008年8月20日中午,“和尚”临时外出将小灵通电话遗落在出租房内,蔡某趁机向公安机关报案,才得以逃出火坑。
在听完蔡某的讲述后,枫亭派出所领导一面向仙游县公安局领导汇报案情,一面迅速组织全所民警统一行动,分头抓捕涉案人员。当天下午,涉案的6家宾馆、旅社的业主及相关服务人员共计8名被全部抓获。与此同时,此案也引起了仙游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,要求枫亭派出所务必认真审查本案,并当即决定成立专案组。
经过县公安局领导的亲自主抓、督促及经办民警的审查、突破,专案组的工作很快取得了成效。抓获的8名犯罪嫌疑人中,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于国庆前被执行逮捕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,对另一重要犯罪嫌疑人“和尚”的抓捕工作也正在继续。